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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鹿城区 2020 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 源: 温州市广场路小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 2020-01-09 09:13:50
 
 

关于做好鹿城区 2020 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要求,根据《关于做好温州市 2020 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启动鹿城区 2020 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对象

1.教科规划课题(WK):指综合性较强的,对本校乃至区域的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的课题。面向教育局机关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校校长及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教研组长等。

 

2.教学研究课题(WY):指围绕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有效学习,推进课堂变革,提升教学质量的课题。面向教科研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一线教师等。

 

3.教师教育研究课题(WS):指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面向教科研员及各中小学的管理干部和专(兼)职教师等。

 

4.教育技术研究课题(WJ):主要指教育技术理论研究、综合性或具体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服务领域进行教育技术应用研究的课题。

 

5.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WD):由温州大学提供课题研究经费资助、温州大学与温州市教育局联合立项管理的课题。

 

6.教师小课题(WX):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具体疑难问题而开展短期研究的课题。面向一线青年教师(35 周岁以下,不含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教科研员)。

 

二、申报名额

1.体制改革前原市直属学校按照以下各类型数量限额申报。

课题

类型

教科规划

课题

教学研究

课题

教师教育

专项课题

教育技术

专项课题

温州大学

面向基础

教育课题

教师小课题

申报

数量

2

2

1

1

1

不受数量限制,由

区教科室组织立

项与管理

 

2.其他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按照以上六类申报,不受数量限制。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1.送交材料与截止时间

1)纸质材料:

课题申报书 1 份(见附件 3,必须与“问卷星”所填报信息一致)、研究方案 3 份(见附件 2),“课题申报书”与“ 研究方案”分开装订。

2)汇总清单:

汇总清单由“问卷星” (见附件 4)替代,“问卷星”中相关信息将用于评审之用,请每位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务必与“课题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问卷星”务必在 2020 2 14 日送审纸质材料前提交,一旦提交就不再改动。  

3)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以各学校(集团校)、幼儿园为单位于 2020 2 14 日前送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507 室张全苍老师收,联系电话:0577-56961575

 

2.教师小课题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 3 人,其他类型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 5 人。其中课题负责人是否为温州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含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温州市名校长、温州市名师、温州市名班主任)请务必在申报书、问卷星上注明。

 

3.教师小课题研究期限为 1 年,其他课题研究期限为 1-2 年;结题评奖时间统一在每年 6 月份,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4.同年度同一申报者限报一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区教科规划办联系(电话 0577-56961575)。

 

附件:

附件1  2020年温州市学科研究课题选题指南.xlsx

附件2  2020年温州市各类课题申报活页评审表.doc

附件3  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4  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类课题立项申报问卷星.doc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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